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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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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調解?

by lee

什麼是調解

調解員是一個訓練有素的促進者,協助各方討論爭議中的事項、問題、需求、關切等。調解員將促進各方進行溝通,確定可行的解決方案,以達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和解協議對各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並可以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

調解作為一種替代爭議解決方法 (ADR) 程序

英國 1998 年的民事訴訟規則(以及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香港等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制定的類似規則)賦予法院、訴訟當事人和律師考慮替代爭議解決方法 (ADR) 的職責。律師應告知並建議其客戶考慮將調解作為除法庭訴訟外另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在法院認為調解是洽當做法的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期間沒有合法或合理的理由拒絕調解,則法院可能會對其實施訟費制裁。這是適用於香港所有民事訴訟的實務指引 314 中規定的。

香港調解條例(第 620 章)和《香港調解守則》

在香港,調解應按照香港調解條例(第 620 章)和《香港調解守則》中規定的標準進行。香港仲裁師協會(下稱「本會」)一直全力支持香港的調解工作,並完全遵守《調解條例》和《香港調解守則》的要求。

此外,本會及其經驗豐富的調解員也參與了有關調解的主要發展,如《道歉條例》(第631章)的諮詢,並作為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的創始成員促進調解的廣泛使用,以及支持香港調解評審資歷協會有限公司的持續發展。

香港仲裁師協會調解員名單

本會的理事會根據香港調解條例(第 620 章)、《香港調解守則》和香港調解評審資歷協會有限公司制定的標準,建立了一份調解員名單。

此外,本會的調解員名單需要符合本會的理事會所制定的所有要求,以確保得以持續維持和提升在香港、中國內地和亞太地區進行調解的調解標準或技巧。

  • 網站 —— 香港仲裁師協會調解員名單由秘書處提供。
  • 網站 —— 被選定的香港仲裁師協會調解員將在網絡鏈接中附上簡歷,與現行做法類似。

香港仲裁師協會的調解規則和調解條款

本會的理事會已於 2016/ 2017 年批准了香港仲裁師協會的調解規則和調解條款。本會的理事會將不斷對其進行審核,以符合我們的目標、專業標準和未來發展。

香港仲裁師協會對調解員的委任

本會為機構調解提供調解員委任和管理的服務。此外,本會是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的創始成員,亦是粵港澳調解聯盟以及其它著名的國際調解網絡和聯盟的一員。

本會歡迎香港、中國內地和亞太地區的任何合同當事人與我們的秘書處或理事會聯絡,就調解、調解員的委任或機構調解的管理安排提供建議,以符合現行的本地或國際的標準和最佳做法。

道德守則
調解員需要按照本會的理事會的要求,參加必要的持續發展培訓。

調解員應按照適用的法律、調解規則、《香港調解守則》和本會制定的道德守則進行調解。調解員還應當向各方當事人清楚說明調解的過程。

調解委員會主席的簡要簡歷

需另行提供給秘書長。